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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次数:728 文章来源: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省法宣办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启动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2.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充分发挥基层普法阵地和各类新媒体、融媒体平台的作用,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通过媒体宣传、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赛、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村承包经营户、特别法人、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规定,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利用专题讲座、网络平台、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大新制修订的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畜牧、动物防疫、农技推广、渔业、农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基因、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膜、农田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7.深入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结合“3.15”、“4.15”、“12.4”、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江淮普法行”,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长江保护、生物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提升法治素养,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落实机关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9.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示范户培育工作,发挥他们在宣传法规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等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选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在全省农村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和法治乡村建设

11.加强农村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农村“讲学法用法故事”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广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一批深受农民群众喜爱的农村法治文化精品。

12.构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与各级宣传、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共建共享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在省级中心村积极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文化墙)、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讲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3.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配合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五、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14.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调研,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和梳理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和深度。做好“七五”普法省级先进推荐报送工作。

15.开展集中宣传。大力宣传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推广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和新形式,为推进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要点,明确职责任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建立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机制,及时组织相关处室重点对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

17.加强工作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评查,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年度工作总结,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普法内容责任单位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厅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法规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作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合作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安徽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合作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政改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科教处

农技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科教处

环境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质监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处

种业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兽医处

动监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渔业局

水产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种业处

种子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渔业局

水产总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机管理处

农机监理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兽医处

对外合作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科教处

环境总站渔业局

能源总站

植保总站

土肥总站

水产总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科教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科教处

环境总站植物检疫条例

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植保总站农药管理条例种植业局

植保总站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种植业局

植保总站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土肥总站兽药管理条例兽医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畜牧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牧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畜牧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兽医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医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医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发局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能源总站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种业处

特色农业站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畜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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