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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次数:705 文章来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构建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农田建设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中央农办等7部委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明确提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作为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首要重大工程。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加之农田建设任务和投资标准较往年均有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增量有限,仅仅依靠预算安排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既是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重要渠道,也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坚决执行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切实把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推进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

农田建设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具有得天独厚优势,既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又是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还是中央多次明确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领域。从历史经验看,二三季度是发行专项债的黄金期。各地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抢抓发债的时间窗口,抓紧设计申报专项债项目,全力增加发行规模。

(一)积极争取债券额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前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民生工程考核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省政府评价激励等对资金投入的硬要求,抓住有利契机,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或单独立项,或打包集合,在省级下达各地的专项债项目申报额度中落实相应份额。

(二)做深做细项目储备。要按照财政部门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的具体要求,精准对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项目编报咨询机构等中介单位,加强项目设计包装,提高储备质量。要选准选优项目实施主体,支持以第三方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要编实编细项目收益来源,鼓励将耕地占补平衡交易指标和地方政府运营补贴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尽量规避苗木、农产品销售收入等权属不清的偿债来源。要备齐备全相关佐证资料,逐项对照梳理,查遗补漏,力争一次性通过省级评审,列入专项债发行计划。

(三)加强学习交流培训。近两年来,我省铜陵、滁州、马鞍山等地主动作为,陆续成功入库或发行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取得了积极成效。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空白市,要加强学习研究,强化业务培训,尽快实现零的突破。发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市,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发行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联动,建立健全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机制

(一)压实工作责任。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组建工作专班和技术团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省农发局、厅计划财务处加强指导帮扶,共同推进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

(二)主动沟通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既要主动与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推进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工作有序有力进行。又要与发行中介等服务机构对接联系,督促精准编制“一案两书”,协调解决项目编报、入库和发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债券发行进度。

(三)强化调度考核。省厅将适时把农田建设专项债工作进展情况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月调度事项,不定期通报各地专项债发行推进情况。同时,对专项债工作开展积极、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省对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表彰中,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