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浏览次数:851 文章来源: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1〕41号)精神,结合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我厅制定了《2021年安徽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安徽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1〕4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增强渔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在全省各地同时开展。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开展渔业安全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观看学习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促进警示教育入心入脑。要紧紧围绕当前正在进行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广泛发动宣传,持续深入推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监督力量,借助“报、网、端、微”平台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渔业生产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进渔港、上渔船、入渔户。持续加大对基层渔业渔政人员、渔业企业的教育力度,组织发动渔业安全协管员、消防志愿者、村委会人员形成基层宣教网,推进渔民群体主动接受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在渔区、渔港、渔村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21〕3号)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展示交流、企业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抖音话题创作、安全志愿者行动、《安全生产大讲堂》主题宣讲等5项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四)大力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实际,灵活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和渔民传播渔业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规范,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航行作业锚泊安全、消防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常识等,组织渔业干部现场回答群众关心的渔业安全生产问题。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发表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创新公益广告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深入宣传,积极开展线上活动。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组织开展防范化解渔业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的知识讲座,开展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救援器材和装备应用等演示观摩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省“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渔区行”与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到12月底结束。各地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宣传。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加强警示警醒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查处,推动渔业企业和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宣传平台,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打造全方位的渔业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营造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和党史教育结合起来,特别是注重各项活动与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度融合,切实解决渔业安全监管中的实际问题,确保活动落地见效。

各市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方案、活动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请于5月28日前报我厅渔业渔政局。自6月起,每周四17: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7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3)。

联系人:薛波;电话:0551-62670164(兼传真);邮箱:ahnwxb@163.com。


附件:1.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渔区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渔业安全底线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7.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8.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

9.安全知识进渔港、上渔船、入渔户

10.守牢渔业生产安全底线,为建设现代化渔业强国保驾护航

11.把牢一道道渔业生产安全阀门

12.关爱生命共建平安渔业

13.渔业安全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14.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渔业安全事故

15.预防渔业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6.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17.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

18.学好用好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9.狠抓渔业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20.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1.渔业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2.强化渔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3.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

24.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

25.大力整治渔业安全隐患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26.大力整治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27.坚决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