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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省农委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转发省发改委、省农委通知“关于组织申报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5 浏览次数:3219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有关市发改委、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申报油料生产基地和旱作农业示范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87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节水型社会,以提高旱作区降水利用率、利用效率和增强农业抗旱节水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集成为先导,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工程等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旱作节水高效农业技术和配套措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推进旱作节水农业的发展。

      二、项目安排

 本次安排的项目为我省第一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各地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地方有积极性的县申报建设。要围绕小麦、玉米、棉花生产,完善农田配套工程,重点推广农田综合节水技术、覆盖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等节水增效技术;围绕蔬菜、瓜果等生产,配置滴灌等现代节水设备,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大幅度提高农业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的同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

本次项目安排阜阳、滁州、亳州市各申报1个县,2008年择优安排2个县。每个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县,中央投资250万元,地方配套比例原则上按10.2。项目县选择必须在《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建设规划》规划范围的县。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建设规模和内容 。每个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县,建设旱作节水农业核心示范区2万亩,并依托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配套建设旱作节水农业试验推广站。具体建设内容为完善田间基础设施,配备补灌设备;采取深松改土、平整土地和秸秆还田等措施,建设土壤水库;购置培训设备、示范机具、土壤墒情监测仪器和数据传输设备以及配套的农机具停放场、库棚等附属设施。

     2、申报程序和时间。有关市发改委、农委推荐项目县,并指导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于430前一式八份联合上报省发改委和省农委。省农委和省发改委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后,由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省农委,抄有关市发改委、农委。有关市农委、发改委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组织项目县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于530前一式八份上报省农委、发改委,省农委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后,由省发改委和省农委下达2008年投资计划,同时,抄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备案。

    3、其它要求。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有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市、县发展改革委和农委要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00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每县建设内容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