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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5 浏览次数:3302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农计〔2008〕145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的通知》(农办计〔2008〕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以提升农业建设项目支撑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创新项目申报审批方式为途径,以提高项目储备数量与质量为目标,依据各类建设规划,切实加强调研论证,认真落实建设条件,科学编制项目文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有计划、有重点地优选储备一批项目,努力推进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政府界定的投资范围。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国家农业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包括受益范围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农业稳定发展全局的重大骨干农业项目、跨区域性项目等。
    2、严格选项条件。依据各类建设规划确定项目布局、执行项目选项条件,坚持对路申报,防止盲目申报,提高项目申报效率。
    3、储备项目优先。建立项目储备制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执行项目申报滚动计划,对符合投资安排和年度投资重点的储备项目,根据投资的可能和建设程序,优先安排申报。
    4、突出重点。要围绕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现代农业发展的“十大行动”来谋划设计项目,突出强化农业各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解决关键问题。
    5、择优筛选。坚持实行专家评审制度,择优筛选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好,技术力量较强,前期工作扎实,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规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组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二)申报的项目须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完成规划报建、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三)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报送项目前要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察。
    (四)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东部地区为1:0.5,中部地区1:0.2,西部地区1:0.1,有关项目特殊要求(见各类项目的投资申报要求)的除外。我省30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可执行西部地区的配套资金比例。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市以市为单位,于7月3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初稿)一式五份统一报送省农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集中审核,提出项目评审意见。7月8日前将修改审定后的项目可研报告一式九份(发展计划处8份,行业处1份),报送省农委。各市在申报纸质文件的同时,应报送电子版文件,并且要确保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内容一致。
 
    附件:1.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2.农业生产类、生态保护类、支撑服务类项目申报要求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水工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土建工程(水工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配套农(牧、渔)机具: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附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且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转三年内各环节均要求填报此表。
    十四、招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包括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见可研报告附表1—5)。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

 
 
 
 
 
 
附件2
 
一、农业生产类项目申报要求
    (一)旱作节水农业
    项目重点围绕建设节水型社会,以提高旱作区降水利用率、利用效率和增强农业抗旱节水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集成为先导,综合运用农艺、生物、工程等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旱作节水高效农业技术和配套措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推进旱作节水农业的发展。
    主要建设内容为要围绕小麦、玉米、棉花生产,完善农田配套工程,重点推广农田综合节水技术、覆盖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等节水增效技术;围绕蔬菜、瓜果等生产,配置滴灌等现代节水设备,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大幅度提高农业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的同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减少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项目县选择必须列为《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建设规划》规划范围的县。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左右,地方配套比例原则上按1:0.5。
    项目申报区域:阜阳、滁州、宿州、六安、蚌埠市各申报1个县。
    (二)棉花生产示范基地
    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项目重点推广纤维长度32mm左右,断裂比强度33以上,马克隆值3.8—5.0,适纺60支左右高支纱的高品质棉花品种。集中连片建设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5000亩以上,重点加强良种繁育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良种储备、加工设施等。
    在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上,要结合棉花产业发展,尽可能把优势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成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县级农技推广部门或棉花良种场。
    每个项目中央投资控制规模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为1:0.5。2004年以来安排过优质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和优质棉种良繁项目的县不得再申报。
    项目申报区域:安庆、宿州、亳州、巢湖市各申报1个县。
 二、农业生态保护类项目申报要求
    (一)农村沼气项目
    1、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凡是申报项目的县,必须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镇。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项目村的项目户率原则上不低于50%。要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项目续建县应有50名以上、新建县应有40名以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项目户有足够的发酵原料或相当于3个猪单位以上的养殖量。必须坚持农民自愿、主动申请,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项目所在地政府具有发展沼气的积极性,有健全的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能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基本单元为“一池三改”,即户用沼气池与改圈、改厕、改厨同步建设,沼气池与圈舍、厕所相互联通。砌筑沼气灶具专用灶台,合理安装输配气管道、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等设备。
    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设施建设,一般每500个沼气池配置一套钢模具、一套进出料设备(农用三轮车、粉碎机、真空泵和沼液储罐等)和一套甲烷检测和维修设备。
    按每户“一池三改”中央补助800元计算(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30个县中央补助1000元),每户总投资3000元。项目投资由中央、地方、农户共同承担。
    养殖小区、联户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建设条件、内容和补助标准比照2008年规定。
    请各市将“农村沼气项目申报计划汇总表”、“农村沼气项目村汇总表”,以电子文档(Excel表格)报省农委能源办。(邮箱:ahnnb@126.com)。
    “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由省级和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分别存档一份备查,“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项目申报区域:17个市组织申报。
    2、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重点在大中城市郊区的“菜篮子”基地和国家重点水域周边。
    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为千头多牛或万头多猪,运营情况良好,能按要求落实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供气的沼气工程,重点支持建设厌氧发酵池、向农户供气的沼气输送系统以及沼渣沼液利用系统。
    项目建设内容应当包括粪污的前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沼肥商品化生产系统、配套附属设施及仪器设备等方面。
    每个项目总投资规模原则不超过450万元,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筹资金按1:1:1安排。
    项目申报区域:黄山、宣城、巢湖、阜阳、安庆、六安、宿州、亳州、滁州、芜湖市各报2个,其他7个市各报1个,
    (二)农业生物质能试点示范
    1、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为农户提供炊事燃料及取暖用能,提高资源转换效率,建设原料储存、处理(粉碎)车间,配备生物质固化成型(压块、造粒)生产线,购置检测仪器和炉具等配套设备。
    秸秆固化成型试点项目选择3个村(尽可能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联系村倾斜)开展试点。每个项目村(场)使用固体燃料户数在200户以上。
    建设资金筹措采取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企业或农户自筹的多元化投资方式。每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原则上中央投资规模在150万元左右(每村50万元左右)。地方配套为1:0.2。
    申报区域:六安、黄山、亳州、淮北、阜阳、安庆、滁州、宣城市各申报1个
    2、农作物秸秆气化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主要购置气化机组和检测设施,铺设管道,建设储气罐,配套原料储存间等。试点选择1个村(场)开展,每个项目村(场)供气户数在200户以上。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采取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企业或农户自筹的多元化投资方式。每个秸秆气化试点项目中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1:0.2。
    项目实施地点应原料充足。项目实施单位应选择较为成熟的技术模式,组织有资质单位开展建设,并确定技术支持单位。具有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明等文件。
    申报区域:芜湖、铜陵、巢湖、蚌埠、宿州市各申报1个。
    (三)农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开展水生资源和鱼类资源的监测与调查、建设渔业资源原种保护站、重建鱼类产卵场;开展人工放流和灌江纳苗活动;实施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对水域污染和生物灾害实行综合治理;在重要区域实行生态资源人工修复工程,推行湖泊生态养殖;对珍贵水生动物进行专项救护。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和规范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对已遭破坏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产卵场,制定并实施重建计划。综合运用各种增殖手段。依法、科学地采取人工放流、建设人工鱼巢、种草移螺等方式方法,加大渔业增殖力度,不断扩大渔业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
    总投资规模400万元。
    申报区域:黄山市报2个,宣城市、池州市各报1个。
    2、水生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实施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减少污染损害,通过暂停养殖纳水、严控受污染的水产品上市等应急措施,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渔业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减少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确保遭受破坏的资源和生态得到相应补偿和修复。
    因地制宜制定水域生态整治修复方案。通过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和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修复因水域污染、工程建设、河道(航道)整治、采砂等人为活动遭到破坏或退化的江河鱼类产卵场等重要水域生态功能区;通过采取闸口改造、建设过鱼设施和实施灌江纳苗等措施,恢复江湖鱼类生态联系,维护水域生态的完整性;通过控制湖泊开发面积、改进开发方式,避免湖泊荒漠化,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通过采取湖泊生物控制、放养滤食鱼类、底栖生物移植和植被修复等措施,对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河口等水域进行综合治理。
    总投资规模400万元。
    申报区域:马鞍山、滁州、安庆、巢湖、蚌埠、六安、铜陵、芜湖市各报1个。
    3、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项目:重点储备申报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名录》(包括第一批和拟发布的第二批)中的野生植物保护项目。保护区(点)野生植物天然生长状态和生态环境相对完好,面积至少能够满足野生植物正常生长和自然繁衍的最低需求。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栏、工作道路、排灌沟渠、界碑、保护标志、工作间等保护设施以及必要仪器设备等。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左右。
    申报区域:宣城、六安市各报1个。
    4、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异位保存库(圃)项目:重点申报野生植物资源丰富、适宜野生植物生态环境条件的项目。
    建设内容:保护区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备的仪器设备。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中央资金300万元左右。
    申报区域:六安市报1个。
 
三、农业支撑服务类项目
    (一)畜禽良种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牛奶优势区域发展规划》、《肉牛肉羊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的要求,重点支持畜禽良种性能测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和畜禽原种场建设。
    1、建设重点
    1)畜禽良种性能测定
    种畜禽质量检测站(中心)
    选项条件:选择基础较好、种畜禽产业优势明显的区域建设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
    主要建设内容:种畜禽质量检测实验室和畜禽测定舍建设,质量检验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购置等。
    投资规模:每个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中央投资控制规模为300万元;
    种公猪站
    投资规模:每个种公猪站中央投资控制规模200万元左右。
    2)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
    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场,要求只对已有的资源场进行完善。
    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标准畜禽保种舍,必备仪器设备购置、畜禽品种收集保存等。
    投资规模:每个畜禽品种资源场中央投资控制规模150万元。2002年以来国家已经支持过的不予受理。
    3)畜禽新品种培育
    畜禽新品种培育是畜牧业发展的持续动力,鼓励有实力的教学科研单位参与新品种培育、联合育种。调动有实力的教学科研单位,立足国内畜禽品种资源,加快培育开发优质、抗病、适应市场需要新品种的积极性。鼓励通过国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的第一培育单位,申报新品种培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搜集购买育种材料,组建选育基础群,新建或改扩建高标准畜禽选育舍,购置必要的饲养、选育、分析、检测、环境控制等仪器设备。
    投资规模:每个种畜禽场中央投资控制规模200万元。
    4)畜禽原种场
    优先选择已纳入《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肉牛肉羊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奶业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的种畜禽场。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种畜禽场。要求建设单位具备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辐射带动能力强。其中种猪场应参加全国种猪联合育种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畜禽棚舍改扩建,种畜生产性能测定设备和其它必备仪器设备购置,以及必需的畜禽良种引进(引种不超过总投资的20%,中央投资不用于此项)等。
    投资规模:每个项目中央投资控制规模200万元。
    2、项目申报区域:
    (1)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项目:省农委所属事业单位申报1个。
    (2)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项目:宣城、黄山市各报1个,池州市报2个。
    3)畜禽新品种(系)培育项目:省农科院、巢湖市各申报1个,宣城市报2个。
    4)畜禽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项目:马鞍山、滁州、宣城、蚌埠、黄山、合肥、宿州、芜湖、淮南、淮北市各申报1个,省农委所属事业单位报1个。
    (二)水产良种工程
    1、水产原种场
    (1)选项条件:选择需要保护且养殖生产利用价值比较大的水生动植物种建设原种场;根据种质资源分布特点,水产原种场必须建在水生动植物种的原产地,并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租用30年以上;在现有地市级以上原种场的基础上改扩建,不搞新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影印件),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行政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单位。
    (2)主要建设内容:亲本、后备亲本、苗种培育池,天然种质库、定向交配繁育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水电路配套设施和生产用车、船、网具等。
    (3)投资规模:水产原种场每个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为东部1:0.5、中部为1:0.2、西部为1:0.1。
    (4)区域品种布局:在现有国家级原种场的基础上,改扩建2个四大家鱼原种场。具有开发、推广价值的养殖品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除外),每个品种可在原产地建设1个原种场。
    2、水产良种场
    (1)选项条件:选择市场需求量大、发展潜力大的水产养殖品种建设良种场。根据种质资源分布特点,水产良种场应建在该品种养殖重点地区,并要求固定建筑物在自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生产实验用地需租用30年以上。在现有地市级以上良种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不搞新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影印件),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行政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单位。
    (2)主要建设内容:亲体培育系统;定向交配系统;繁育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及配套的仪器设备;水、电、路及配套设施;生产用车等。
    (3)投资规模:水产良种场原则上每个总投资不超过400万元。
    (4)区域品种布局:出口创汇种类:在优势出口品种区域布局规划内的地区建设良种场;主要养殖种类:在主产区分种类建设良种场,西部地区可以建设综合类良种场;新开发的养殖种类:在适宜引种并养殖的地区建设良种场。
    3、项目申报区域:
    (1)水产原种场建设项目:池州、淮南、巢湖市各报1个。
    (2)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巢湖、黄山、芜湖、安庆市各报1个。
    (三)渔政
    1、内陆渔政船
    尤其是边境水域、大江、大湖地区,建造30吨级渔政执法船,船型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原则上与2008年保持一致;投资规模分别控制在85万元/艘,其中中央投资71万元。
    2、内陆渔政执法快艇
    在边境水域、内陆大江、大湖和大库区建造渔政执法快艇,单艇总投资不超过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万元。各地根据渔政执法的实际需要进行申报,列明执法快艇的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并按照建设的迫切性依次排列。
    3、项目申报区域:
    (1)渔政执法船:淮南、池州、黄山市各报1个,芜湖市报2个。
    (2)渔政执法快艇:马鞍山、铜陵市各报1个,安庆市报5个。
    (3)渔船检测设备:省农委船检局打捆申报。
    (4)渔政执法通信网:省农委渔业局打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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