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转发安徽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5 浏览次数:2942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农业委员会
财政厅
 
 

张华建
张广寿
 


皖农财〔2008〕190号                    签发人:
 
 
 
 
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集中财力扶持一批重点项目,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二、扶持方式
1、贴息扶持:对粮油类、畜牧类(奶业除外)重点龙头企业按贴息方式进行扶持。将企业银行贷款与申报项目紧密挂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部分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
2、以奖代补:对粮油、畜牧类以外的其它产业重点龙头企业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
三、扶持重点
1、列入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重点实施项目;
2、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和深加工项目;
3、农业特色深加工项目;
4、粮油精深加工项目;
5、其它产业精深加工项目。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粮油、畜牧类贴息项目扶持条件
1、工商注册登记三年以上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项目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当地及周边地区资源进行基地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3、项目产品有较大市场容量和市场竞争优势,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企业具有显著的辐射带动能力,能较快形成拳头产品,吸纳较多劳力,带动农民致富,促进财政增收。
4、项目产品技术含量高,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5、企业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健全,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
6、企业带动力大、示范性强,与农户形成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基地农户1000户以上,并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规范的合同文本,从本省基地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量的50%以上。
7、企业有较好的信誉,最近连续两年有盈利业绩,且资产负债率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当年在开户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500万元。
8、企业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主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销售收入连续增长。
9、企业不拖欠税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银行利息等。
(二)其它产业类以奖代补项目扶持条件
1、项目企业必须成长性好、社会效益好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2、企业带动基地农户500农户以上,从本省基地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量的50%以上,为农服务效果明显。
3、企业经营水平较高、最近连续两年有盈利业绩。
4、补助项目具有探索意义的试验、示范项目。
5、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创新能力,产品属于绿色有机食品。
6、企业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或进口替代能力强。
7、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等补助,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和奖金、福利等开支。
五、有关要求
1、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如实填报。
2、申报粮油、畜牧类贴息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供2007年贷款余额及2008年贷款增量或2008年计划贷款数额,由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3、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按原313家省级龙头企业数量的一定比例限额申报。其中粮油、畜牧类项目分别按其龙头企业数量的二分之一比例申报;水产、蔬菜、茶叶、棉花、茧丝绸、水果、中药材以及其它产业项目,分别按其龙头企业数量的三分之二比例申报。
4、农业产业化示范县项目待新一轮示范县名单确定后另行申报。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由各市农委、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和本部门符合基本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按规定的数量申报项目。
2、对把关合格的项目,由各市农委、省直有关部门统一将申报企业名称和项目列成目录表,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两家共同行文上报,省直有关部门可以直接申报。每个项目文本一式两份。
3、将申报文件、汇总表和申报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农委产业化处)。邮箱地址:ningnin9531@sina.com。
4、时间要求:请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同上报,逾期不予办理。
省农委联系人:杨润宁,联系电话:0551-2666831。
省财政厅联系人:吴小林,联系电话:0551-5100257。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  产业化  项目  申报  工作  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08年8月4日印发
打字:侯勤廉         校对:杨润宁          共印70份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