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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合肥市科技局农社处“关于申报2010年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 ”

转发合肥市科技局农社处“关于申报2010年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专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12-10 浏览次数:3365 文章来源:合肥科技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现将组织申报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备案专项并建立项目库,择优予以技术研发费用资助。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0年度市科技发展专项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效益”的原则,重点支持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科技中基础好、带动性强和急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充分体现政府科技计划的导向,力求通过这些重点技术方向及其相应重点技术内容的项目实施,更有效地发挥出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专项设置
    本次共分为农业与社会发展两大类。分别是:农业新品种专项;现代农业重大技术专项;农产品深加工专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生物医药专项;重大疾病预防与治疗专项;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危害分析检测技术及标准专项;科技强警专项。

    (一)农业科技支撑专项
    1、农业新品种专项。引进研发符合市场需求且填补我市空白的农业新品种,重点是水稻、花生、畜禽、水产、蔬菜、瓜果、苗木、花卉等新品种选育;示范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新品种及其相关配套技术。
    2、现代农业重大技术专项。主要包括食用菌新品种引进、标准化生产与综合利用技术;畜禽良种繁育与规模化养殖;名特优淡水渔业健康养殖与加工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优质粮油种植与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特色农产品种植与功能食品开发技术产业化;农村新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生物制剂与新型环保肥料研究与产业化;循环农业模式研究与示范;农业物联网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
    3、农产品深加工专项。优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和食品保鲜、包装技术,高新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中的应用技术等。
    4、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布局,按照“适度超前、打造精品、整体规划、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原则,建设一批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经营机制灵活、要素高度集聚、示范效应明显、带动性强的高效农业科技园区。
    5、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原则,从“十镇百村”中遴选出,基础设施好、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科技创新意识强、村级管理制度完善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二)社会发展支撑专项
    1、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低碳技术运用和示范,氨氮综合治理,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修复科技示范,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蓝藻治理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2、生物医药专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自主开发治疗性新药和疫苗。优先支持已完成Ⅱ期临床研究或基本完成的新药。
    3、重大疾病预防与治疗专项。主要围绕在我市影响范围广或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流行病学与防治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干预和防治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工作,鼓励在本地区有较好科研优势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础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提高治疗水平。
    4、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危害分析检测技术及标准专项。研究食品、药品中危害成份的快速检测技术及方法,以及有害物的风险评估。建立食品、药品中危害物检测方法和标准及风险评估体系。
    5、科技强警专项。针对我市科技强警领域开展应用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切实解决公安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一些关键技术难题,有效突破制约科技强警工作全面开展的技术“瓶颈”,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治安防范、行政管理、服务群众和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科技强警,维护稳定,打造平安合肥,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三、计划安排
    本次计划全部列为自筹项目,对已列为自筹项目的予以择优资助。对拥有自主创新成果、攻克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中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有望形成爆发性增长的新兴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及技术政策,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3、凡已承担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且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指标通过验收的主持人以及不履行管理职责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均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5、当年(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单个项目研发费用50万元或以上,在合肥地区注册企业。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
    2010年度科技计划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机关、事业和社团组织单位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09年末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2010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
    5、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6、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 (如主持人职称证明、合作协议、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及信息采集表等);
   
    上述书面材料加装申报材料目录后,统一用A4纸,按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主持人职称证明、会计报表、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同时报电子版。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0年12月7日—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东流路100号政务大楼B座0719室)
    联系人:史东伟
    电话:3538655
    电子信箱:
nsc@hfst.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合肥市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合肥市农业与社会发展有关信息采集表.doc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