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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浏览次数:1885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发改投资〔2015〕301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56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计划下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1万元、市级投资399万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地方建设投资和各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严格遵守项目建管制度,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3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三、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地方发展改革、农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采取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转发计划、项目落地实施、地方建设投资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计划执行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奖优罚劣,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本批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加强项目稽察和检查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审计、工程决算,并做好竣工验收等工作。


附件:安徽省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015年6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