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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编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编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5 浏览次数:2129 文章来源:安徽省农业信息网

 合肥市、宿州市、安庆市、滁州市、芜湖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农发办(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编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省级方案的通知》(农计(开发)〔201634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标的通知》(农办计〔2017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710号)要求,根据你市申报,经过专家评审、农业部答辩和公示,拟同意你市申报的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年度实施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初步设计须委托有资质的农业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实际需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达到相应深度;各市要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把关,核准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项目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性设施建设。

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表为基础。年度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主要建设任务、预期效益目标、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措施等。

三、认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101636号)执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要抓紧足额落实,保证项目建设不留缺口。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请市农业部门会同市农发部门于201755日前联合行文将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报送省农委(5份)和省农发局(1份),同时附地方财政部门正式行文的配套资金承诺函,并认真填写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项目资金计划表(见附件2),作为地方财政部门配套资金承诺函附件上报。

联系人:省农委  汪进斌    电话:055162677186

    省农发局 史习建  电话:055168150641

附件:1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项目表

2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项目资金计划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2017410      


附件1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

建设地点

中央投资

备注

   

4600

1

宿州市砀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砀山县兴达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

砀山县周寨镇

1000

2

安庆市怀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皖山食品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怀宁县绿洲禽业专业合作社、怀宁县福宁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怀宁县荣发禽业有限公司

怀宁县平山镇

1000

申报单位为怀宁县平山镇政府

3

滁州市凤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小岗宝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凤阳县小岗村

1000

4

芜湖市繁昌县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同福碗粥股份有限公司

繁昌县平铺镇

1000

5

安徽省肥西县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安徽省瑞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肥西县

600

2016年续建项目

附件2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项目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总投资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自筹资金

小计

其中

省级

地级

县级

文本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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