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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的公示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1018 文章来源:

依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办法》(皖政办[2018]3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皖农科[2019]39号)文,现就2018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阜阳市、宿州市、合肥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0551-62630955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