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1018 文章来源:
依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办法》(皖政办[2018]3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皖农科[2019]39号)文,现就2018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拟激励市阜阳市、宿州市、合肥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0551-62630955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