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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会商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会商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1337 文章来源:

各市及农业农村部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县渔业主管部门:

       定于7月上旬在合肥市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会商审核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传达2018年度全国渔业统计年报集中会审会精神,通报2018年度全省渔业统计工作情况;会商审核汇总2019年上半年全省渔业统计报表数据,部署下半年渔业全面统计、休闲渔业监测、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任务;学习解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渔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渔〔2019〕65号)。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巢湖管理局及当涂县、全椒县、望江县、明光市、五河县、舒城县、芜湖县、凤台县、巢湖市、贵池区、宣州区、枞阳县、宿松县等农业农村部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县具体负责统计调查工作的同志各1人(市级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不是渔业统计员兼任的,单独派员参加),同时邀请省统计局等单位专家到会指导。并请合肥市、亳州市、淮南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和黄山市各自推选1名县级渔业统计员参会,提前做好经验交流发言准备。

       三、时间地点

      时间:7月4日报到,5日集中会商审核,时间1天。

      地点:合肥安港良苑大酒店(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四、提交材料

       1.2019年上半年各市渔业统计报表(含分县过录表),报表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填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上半年各地渔业统计报表分析及工作总结。半年报分析要认真研究当前渔业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三网”拆除以及长江干流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等有利与不利因素的影响,确保水产品产量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不出现趋势性偏差和系统性误差,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休闲渔业发展监测、渔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工作总结包括具体经验做法、数据来源构成及影响因素分析、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渔业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渔业统计工作规定》,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国家统计调查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请各单位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压实统计法律责任,切实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预防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渔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认真做好渔业统计月报和渔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数据报送工作。近年来,少数渔业行政主管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人员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烈,导致数据质量差、业务水平低等问题比较突出,报表迟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甚至不催不报。各级渔业统计机构务必警醒起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自下而上逐级调查整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统计资料,为全省开展预测预判和决策提供重要数据参考。

        3.有关材料要求情况清楚,数据准确,亮点突出,文字简练,并打印一式两份带至现场。请各市渔业统计员负责将本辖区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汇总后,于6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415806021@qq.com。7月5日前通过全国(安徽省)渔业统计数据填报与分析系统(http://ah.cnfm.com.cn)完成上半年渔业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

        4.请参会人员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计算器准时报到,不得缺席和安排他人代会。

        联系人:何银;电话:0551-62669110,1895604531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