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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9 浏览次数:1042 文章来源: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0〕27号)精神,自2010年以来,我省扎实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共创建“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21个、“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6个。通过“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各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了渔业健康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总结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渔船渔港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平安渔业”建设、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力抓手。各地渔业、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以来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和深化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渔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要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周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本次考核推荐范围为重点渔业县(市、区,下同),应具备以下条件:渔业是当地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渔船数量100艘以上,从业人员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重。

     (二)考评内容。具体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参见《省农委 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渔〔2010〕276号)和本通知附件1《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表》。

     (三)考评推荐程序。考评推荐工作分为申报审核、考核评审、公示三个环节。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审核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评审工作。考评以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申报审核。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为申报、审核阶段。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

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见附件2)、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表(见附件1)和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综合材料,包括渔业发展概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

     2.考核评审。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考核、评审阶段。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采取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审,按考评分数高低,评选出10个“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3.公示。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为公示阶段。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定后,将拟获评“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名单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布名单并授予“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

     (四)关于已评出的“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和“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此前已评出的21个 “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需重新参加评选,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考核评审和公示。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按照本次“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评分数高低顺序,推荐上报前两名参加 “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复核。推荐上报的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渔船数量不应少于200艘且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

     获评2016-2017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单位,由市渔业、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最新标准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对经复核符合标准的,继续向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推荐申报“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渔业、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广泛发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差距补不足,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务求创建实效。

     (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薛  波,联系电话:0551-62670164;电子邮箱:ahnwczp@163.com。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谷红艳,联系电话:0551-62998757;

     附件:1.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表.docx

               2.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23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