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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委、发改委“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委、发改委“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3 浏览次数:2764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发改农经〔2010〕379号

 

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改委、农委:

    国家已于日前将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我省(省分解计划即将下达各地,计划具体分解情况请与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衔接沟通),正在组织开展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项目申报规模

    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与今年国家已下达的第一批投资计划统筹考虑,并将继续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等项目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统筹考虑本地年度拟建农村沼气项目规模和国家已安排的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规模,合理确定本次项目申报规模。要坚持尊重农户意愿,量力而行,组织申报户用沼气项目,同时根据户用沼气池的保有量、分布状况和已建服务网点情况,合理确定乡村服务网点项目申报规模。

    二、严格审查大中型沼气项目

    大中型沼气项目要从省已审批可研报告但未安排中央投资的项目中选择申报(国家今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安排的22个项目不再申报)。各地要严格把关,在年初已开展的中型沼气项目有关情况核查基础上,对拟申报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项目按以下条件进行认真审核:1.业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业主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殖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2.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已建养殖场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且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5万羽以上,肉鸡年出栏15万羽以上,在建养殖场符合以上养殖规模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要求设计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完成了养殖场畜禽舍等主体工程建设;3.建设地点符合要求,建设地点符合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规定,不在本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其中,租用土地的养殖场土地租期剩余使用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且租用土地协议中未限制发展养殖业或建设沼气工程;4. 具有资金自筹能力,业主应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企业资产状况、盈利水平等资信证明;5.企业防疫工作有效,具有畜禽(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畜禽(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6.具有沼气利用和沼渣沼液消纳能力,项目应建设为农户供气、企业(场)自用或发电等沼气利用设施,严禁沼气排空,具有足够农田或园林消纳沼渣、沼液,或企业(场)具备其他沼渣、沼液消纳渠道及设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能申报。

    每个申报的大中型沼气项目都要填写《大中型沼气项目摘要表》(见附表6)。

    三、切实落实地方配套投资

从今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开始,取消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改由市级配套。

    四、规范投资计划申报文件

    (一)各市的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包括:

    1. 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大中型沼气项目要根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实施先后排序);

    2.大中型沼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和项目摘要表;

    3.市级配套投资的承诺文件;

    4.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截至上年度末全市各类沼气项目建设总量,以及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地方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等。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和地方配套标准进行项目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计划表(见附表1-5)。若出现不按规定进行项目申报,以及计划申报文件中重要数据不清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将核减该市投资规模。

    五、其他要求

    请各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务必按要求把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中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不再出现调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情况,并于5月18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报送省发改委、省农委(计划处、能源办各1套),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bjobs@126.com和ahnnb@126.com。

 

 

    附表:

    1.           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汇总表

    2.           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3.           市2010年第二批小型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4.           市2010年第二批大中型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5.           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6.           市2010年第二批大中型沼气项目摘要表

 

附件请从此处下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