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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1772 文章来源:美农网

皖农计函〔2016〕110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

    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6〕90号)要求,省农委、省发展改革会、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申报工作。请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11月23日前将申报2016年试点县名单和试点方案报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各1份。

    联系人:汪进斌,电话:0551-62677186。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18日 

 

 

安徽省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

实施方案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6〕9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以及《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绿色高效生产、环境保护与治理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围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试点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左右,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当季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弃农药包装物有效回收利用。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和机制,辐射引领各地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整县统筹原则。以县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县域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相关资金县级整合和投融资创新,科学确定综合利用技术路径,探索整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二是坚持技术集成原则。针对不同农业废弃物特点,集成现有零散的利用技术,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技术解决方案,探索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三是坚持企业运营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建立废弃物标准化分类收集、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商品化应用的运营机制,在农业废弃物转化增值中延伸产业链。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农业废弃物种类分布、利用基础,相应采取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适应不同区域特色的利用模式,优化和选配建设重点,避免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试点任务

(一)探索有效技术路径

针对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不同废弃物特点,优化集成技术方案,探索有效利用路径。

——畜禽粪污。围绕收集、处理、终端产品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资源化利用。一是对不能自行处理废弃物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实行干湿分离,干粪生产有机肥,尿液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堆沤积肥、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设备;二是由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或养殖场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农村沼气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运营,建设原料收集存储和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沼肥利用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实现沼气高值高效利用,沼渣沼液充分还田或生产商品化有机肥。

——病死畜禽。围绕收集、暂存、处理等关键环节,促进无害化处理。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体系,建设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相应收集、运输、暂存和冷藏设施,以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副产品深加工,生产工业油脂、有机肥、无机炭等产品。

——农作物秸秆。围绕收集、利用等关键环节,促进多元化综合利用。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途径,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一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深松机等设备,促进秸秆就地还田;二是加强专业化养殖企业和饲料企业生产优质粗饲料产品,建设青(黄)贮窖,购置秸秆收割、收集和处理设备、蒸汽膨化设施设备等;三是专业化企业生产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建设秸秆收集、固体成型或厌氧发酵和提纯设施设备;四是专业化企业生产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建设堆肥车间,购置秸秆收集、破碎和堆肥等设施设备;五是专业化企业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购置秸秆收集、打包和板材生产等设施设备。

——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围绕回收、处理、奖补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提升再利用水平。研究制定《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农业地膜产品标准,提高标准准入,鼓励回收地膜。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探索综合利用模式

综合考虑我省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产业现状、生产生活方式和市场需求等因素,为探索更加适宜、更加科学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按照环境问题相近、强化源头治理的原则,将我省按自然生态划分的五大区域归类为三个类型区,分别为山区多雨类型区、沿江和江淮平原水网类型区、淮北平原类型区。每个类型区以种养大县为基点,自主选配、科学组合相应的综合利用模式。

1.山区多雨类型区“1+N+1”模式组合。集中在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该区域山地地形复杂,垂直分异明显,气温较高、雨量丰沛,人多地少,水热资源丰富,一年四季适宜种植,散养与规模养殖并存。本地区农村环境除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足外,地膜残留问题突出,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与处理中心”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2.沿江和江淮平原水网类型区“1+N+N”模式组合。集中在沿江平原和江淮平原区域。该区域地面辽阔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本地区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是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根据实际需求,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3.淮北平原类型区“1+N+N+1”模式组合。该区域地面辽阔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本地区农村环境除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外,废弃农药包装物污染问题突出,根据实际需求,可优先采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若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点+若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与处理中心”模式开展综合治理。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

根据农业部等6部委通知要求,省农委牵头制定我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印发各市,部署试点申报工作。所选试点县应位于粮棉油、果菜茶种植和畜禽养殖优势区域。优先选择工作有基础、种养殖规模较大、地方有积极性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所在县(市)以及省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开展试点。

(二)组织申报

各市农业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等部门,按要求组织试点申报、审核等工作,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将试点县(市)名单和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等6部门。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和相关要求,自愿申报。每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原则上与申报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县(市)一致。2016年,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正在实施沼气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等项目的县(市)申报,于11月23日前将试点县(市)名单和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等6部门。省农委与省直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审查,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农业部等国家6部委。

(三)组织实施

试点县(市)的农业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和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创造性,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要探索符合本地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路径和利用模式,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加强资金整合和投融资创新,合力推进试点进程,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工程设施持续运行和长久发挥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地方人民政府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工作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到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省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活动,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作为试验示范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二)实行分类支持

针对不同建设内容,分别采取相应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对于开展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试点,充分利用沼气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现有投资渠道予以支持。对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各地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机制。对于有机肥加工厂、沼气纯化等利用内容,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三)积极完善配套政策

各地要优先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土地、水电等条件,将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储存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各地探索对沼气、秸秆发电企业的上网价格及有机肥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实现与市场上其它相互替代产品的平等竞争。

(四)强化技术创新转化

围绕产品开发,分类开展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生物燃料科技研发力度,探索生物液体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商业化的有效途径。实施生物基材料集群式科技示范工程,提升生物基材料产品在高分子材料市场中的替代率。突破新型饲料、生物肥料和生物基料转化核心技术,探索多种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和商业化有效途径。

(五)加强管理考核

试点县(市)要加强工作自查,主动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市级农业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并配合省级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定期调度、考核评估和技术服务,研究解决试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农委等相关部门。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2016年10-12月份实行按月调度,每月底前上报工作进展,包括工作组织、主体确定、规划(方案)编制、模式探索等。2017年按季度调度,每季度末前上报有关情况。

(六)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和广大农民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改变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通过“一事一议”,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相关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