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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2152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发改投资〔2017〕318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种养业循环一体化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8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本次投资计划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2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5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建设条件,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职责。三是建立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根据《畜牧标准化养殖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告制度,通过重大项目库信息报送平台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要求的其他方式,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地方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建设,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四、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市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备案。

 

 

附件:安徽省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017年5月15日

 安徽省2017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xls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