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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转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2082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信息网

皖发改投资〔2017〕315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785号)精神,现将安徽省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本次投资计划安排建设15个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总投资178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73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209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请按照《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完善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二、加强投资计划执行和监管。 请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主体责任,采取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国家、省级发展改革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
    三、按时报送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信息。请通过重大项目库信息报送平台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要求的其他方式,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

四、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验收”原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备案。

 

附件:安徽省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农村沼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475号